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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以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助力社会治理

日期: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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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社会治理迈向深化与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司法建议作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其现实意义愈发凸显。然而当前司法建议工作存在“供需失衡”:治理实践迫切需要其发挥预警、纠偏与协同功能,但实际效能仍受制度供给不足、约束力有限等因素制约。针对该困境,笔者认为应推动“一张一弛”的系统优化:一方面以“张”固本,通过明确职能、规范程序、强化约束来增强权威性,恪守法治底线;另一方面以“弛”增效,借助健全协同机制、提升建议针对性、完善反馈评估,增强制度回应性与实效性。由此构建既坚守法治原则,又精准契合治理需求的司法建议机制,为法治型社会治理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一、确立司法建议法治功能,优化社会治理实践效能

法治性社会治理模式以规则之治为核心,以程序正义为保障,通过多元主体协同实现秩序与活力的平衡。其本质特征体现为三重维度:规则之治的主导性,强调法律权威和行政权力依法运行;治理主体的协同性,构建司法、行政与社会组织等多元共治格局;治理过程的预防性,推动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治理。在此模式下,司法建议的嵌入具有理论与实践必然性。传统行政诉讼囿于个案裁判,难以全面监督行政系统性问题,司法建议则能针对“与案件相关但不宜直接判决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形成柔性矫正机制。例如,法院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虽不能直接撤销规章,但可通过司法建议提示制定机关修正违法条款,实现非对抗性监督。司法建议还以“裁判引导型”与“纠纷预防型”等形态,将司法判断转化为行政改进方案,推动制度优化。其实践路径体现为:在法治维度维护法制统一,在治理维度实现“个案裁判→制度改良”的升级,在司法功能维度推动法院从裁决者转型为规则供给者。

司法建议制度本质上是司法理性与行政理性融合的治理创新,具有“法治校准器”与“治理黏合剂”双重功能。它既弥补了司法裁判的治理局限,又为行政过程注入法治基因,推动司法权向秩序建构者转型。该制度的良性发展需把握“张弛之道”:一方面强化程序规范与效力,确立其权威性;另一方面拓展协同网络,增强治理适应性,使之成为刚柔并济的治理工具。

二、强化效力保障与程序规范,构建刚性约束机制

司法建议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的核心困境在于其约束力的结构性缺失,当前司法建议的效力主要依赖接收单位的自觉配合,缺乏刚性法律保障,导致实践中常常陷入“有去无回、有问无答”的尴尬境地。程序规范的缺失同样制约着司法建议的效能发挥,从司法建议的发起事由、调研论证到审核送达,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化流程,使得司法建议质量高度依赖承办法官的个人素养,呈现出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差异性。

构建司法建议的刚性约束机制,首先需要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司法建议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层级,建议在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中增设专门条款,确立司法建议作为人民法院法定职责的地位,同时明确规定接收单位的答复义务和时限要求。其次需要建立标准化的司法建议工作规程,涵盖立项标准、调研要求、内容规范等各个环节,确保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此外,必须建立健全司法建议的跟踪反馈和效果评估机制,建立司法建议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从制发、反馈到评估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对于重大复杂的司法建议,应当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由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落实。最后,需要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改变过去单纯追求数量的考核方式,更加注重司法建议的质量和实际效果,通过考核指标的科学设置推动司法建议工作从“求量”向“提质”转变,切实提升司法建议的制度权威和实施效果。

三、提升内容质量与输出精准度,推动场景化分层治理

司法建议内容质量的参差不齐是制约其效能发挥的内在因素,当前部分司法建议存在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不足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对法律条文的简单复述、对问题的浅层分析以及对建议的笼统表述,这种现象的产生既与法官的工作负荷有关,也与司法建议缺乏明确的质量标准密切相关。司法建议功能的异化现象也值得关注,在实践层面,部分司法建议偏离了其制度设计的初衷,从治理协同的工具演变为风险规避的手段,这种功能异化不仅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也削弱了司法建议的制度公信力。

提升司法建议内容质量的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分层治理体系,根据接收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差异化的输出策略:对于政府部门,司法建议应当注重系统性和前瞻性,通过深入的类案分析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治理改进方案,建议建立“年度司法建议白皮书”制度;对于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司法建议应当突出实用性和指导性,结合特定行业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合规指导;在民生保障领域,司法建议应当体现参与性和协同性,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司法建议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贴近民生实际。同时,司法建议的内容创新还需要专业支撑体系的保障,建议建立司法建议专家咨询机制,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参与重大司法建议的论证,加强对法官的复合能力培训,并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资源,通过对案件信息的深度挖掘精准识别系统性问题,为司法建议提供扎实的实证基础,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司法建议的内容质量和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