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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林地”复耕路 调解变“希望”

日期: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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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综治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们不仅收到2024年、2025年的土地租金,还顺利完成土地复垦,后续招租事宜正在筹备之中,让这块‘矛盾地’成为‘希望田’。”2026年1月2日,南京市高淳区漆桥街道一村组50余名村民你一句,我一句地和记者说起他们遇到的难事。

在漆桥街道有一片300余亩的土地,曾因苗木种植被划为林地,后因合同到期、复垦无门、租金拖欠,村民与承包方发生纠纷。在漆桥街道政法委员张金华的牵头协调下,综治中心经过努力,推进这片“矛盾地”转型走向“希望田”。“这是一次基层治理中政策贯通、多方协作、情感疏导的生动实践。”南京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范荣平这样点评。

首轮调解陷入僵局

2024年9月,50余户村民因承包方赵某某、李某某拖欠租金,集体到街道综治中心,请求中心帮助解决问题——要不赵某某、李某某支付租金继续种树,要不移出树木立即复垦。

中心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得知,2003年10月这组村民将300多亩耕地出租给赵某某、李某某种植树苗,期限到2023年10月。然而,合同期满后,承包方既没有移走种植的树木,也没有交出曾经承包的土地,于是,村民要求承包方继续支付租金。而承包方因当前苗木经营持续亏损,自身也无力处置变现,导致双方呈现僵持状态。

为此,漆桥街道综治中心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农服中心、村委等召开协调会。会上,村民坚持要求承包方给付租金,或者恢复耕地;承包方赵某某则表示,地上苗木受市场与政策双重制约,无力进行林木迁移与土地交接,也难以承担后续租金,调解一下子陷入僵局。

“有没有两全其美的方式,化解这个群体性矛盾,成为政法委员张金华带领我们攻克这个矛盾的突破口。”漆桥街道综治中心主任孔三全对记者说,“本着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开始了再次探索。”

以“在耕地上种树”为突破口

“若仅就租金谈租金,就合同谈合同,问题无法根本解决,群众情绪会越来越烦躁。”首次调解失败后,张金华迅速启动“1+3+N”联调共治工作机制,即召集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农服中心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研判会,解决“林地属性制约复垦,复垦无望则租金无着;林木处置无门,则承包方无法履约”的死循环问题。会议确定再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了解政策,寻找突破口。

在研究政策文件时,他们与有关部门注重厘清“在耕地上种树”恢复耕地的政策路径。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精神,他们得知该地块符合“三调”为林地、但属于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情形,经共同确认后,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为耕地,不纳入林地审核审批范围,也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的新解决路径。

第二次调解顺利推进

张金华要求中心,立即趁热打铁,组织第二次协调会,向双方详细解读政策,强调“复垦可行、程序合规、前景可期”主基调。

有了林地可复垦的政策,承包方赵某某的态度发生积极转变。他在调解会上说:“之前觉得树运不走、地交不出,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出路。现在有了政府明确的复垦路径,既能让地‘活起来’,也解决了我的实际难题,我愿意多承担一年租金,既是保障乡亲们的当前利益,也是为这块地的未来尽一份心。”

2025年9月,村委会与承包方签订调解协议:承包方支付2023-2024年度租金;2024-2025年度租金由村委会在复垦期内分担部分,体现对承包方过渡期经营困难的理解;复垦后土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由原承包方续租。这一方案,既保障了村民当期收益,也为承包方留下了后续经营空间,更推动了复垦从可能迈向可行。

“协议签订后,张委员发挥牵头作用,督导工作专班推进复垦。”漆桥司法所所长沈珵告诉记者,在清表过程中,他协调村委有序组织林木迁移;在招标阶段,首家中标单位弃标后,他及时协调顺延第二家中标单位,确保进度不延误;在施工准备中,他多次对接区级部门,加快图斑确认与标准核定。目前,该地块已全面启动复垦,后续招租事宜也在稳步筹备中。

“‘解决一个难题、理顺一类政策、温暖一方人心’是综治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方法和宗旨,”高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说,“为高淳乃至其他地区同类耕林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