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宋琳琳)报名学车,却因练车时间与工作冲突无法协调,学员要求退费遭拒,纠纷持续半年。近日,这起驾培服务合同纠纷在南通市海门区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的现场督促下,终于迎来转机——在车管所办事窗口前,学员提交注销申请,驾校当场退还费用,一场“僵局”被彻底化解。
今年7月,张某为考摩托车驾照前往某驾校报名参加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完成科目一的考试后,某驾校要求张某在指定时间进行培训,但因驾校指定的练车时间与张某工作时间冲突,后双方就何时练车协商不成,张某提出退费遭驾校拒绝。张某将某驾校诉讼至海门法院。
庭审之初,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告认为驾校拒不提供培训服务构成违约,驾校认为原告不服从驾校统一教学管理后果自负。承办法官赵媛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帮助当事人寻找彼此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最终驾校同意解除培训合同退还培训费,但前提是要求原告到车管所办理学员信息注销登记。
赵媛当庭联系车管所得知,学员信息注销登记需要当事人本人持身份证现场申请。为解决纠纷,赵媛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海门车管所,现场监督原告提交注销学员信息申请后,要求驾校当场退还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