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茜 记者 翟敏)顺风车凭借便捷实惠的特点,成为不少人跨城出行的选择,可一旦路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近日,泰兴市法院就一起因顺风车交通事故引发的索赔案,给出了明确答案。
李某通过某顺风车平台发布出行行程,预付60余元车费后,由司机张某接单承运。不料行程途中突发交通事故,李某在事故中受伤,各项损失累计达40余万元。经相关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李某将张某与顺风车平台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顺风车平台方给出回应,其表示平台仅提供信息服务,作用是撮合车主与乘客达成出行合意,收取的也只是少量信息服务费,相当于为双方搭建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且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平台存在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笔顺风车订单总价63.2元,平台仅从中收取6.7元信息服务费。平台既没有参与实际运输过程,也未对车主张某进行运营管理或强制派单。法院认为,在顺风车的运营模式下,平台与用户之间形成的是居间合同关系,平台的角色是信息中介,而非实际承运人。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平台在事故中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张某向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
这起案件也让不少人产生疑问,同样是通过平台约车,为何顺风车和网约车的平台责任会有天壤之别?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关键就在于平台在整个出行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同。顺风车本质上是车主顺路捎带乘客,以分摊出行成本为目的,并不以营利为核心,对应的平台仅承担居间服务责任;而网约车则是由平台统一派单,司机按照平台指令和约定路线提供运输服务,平台会收取相对较高的服务费用,这种情况下平台属于承运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