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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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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栖霞法院家庭教育指导落地见效

日期: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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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王晓红)近年来,南京市栖霞区法院通过构建完善家庭教育指导联合工作机制,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2月26日,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行政庭庭长张亮介绍了该院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与丰硕成果,立案庭员额法官殷婉璐公布了相关典型案例。发布会由研究室副主任柳俐慊主持。

据介绍,自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栖霞区法院把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涉少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该院积极探索对不履行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监护人实施强制措施,更加重视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在受理涉少案件后,栖霞区法院会向双方发出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未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案件审理结束后,法院对接受过家庭教育指导的监护人进行回访,最大限度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的效能。

2023年,栖霞区法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妇联成立“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整合各单位资源,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做好涉少案件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区法院、区教育局、区妇联联合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机制文件。该院同时加强与学校、公安、检察、民政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联动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一起离婚后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中,栖霞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当事人双方对抚养婚生子均出现畏惧、烦恼、失望等情绪,如不能从心理层面消除双方的错误想法,就无法真正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法院通过“小红枫”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邀请心理咨询专家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通过心理疏导,双方均意识到原来观念错误。判决作出后,回访发现目前亲子关系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