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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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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网店主寄送“诈骗包裹”获刑

日期: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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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陈雯 张阳阳

“您好,为回馈优质客户我们将向您寄送一份礼品,请注意签收。”接到这样的电话,你会不会因为好奇而签收那份“礼品包裹”?如果对方继续表示,参与平台刷单任务还能获得返现,你又会不会心念一动立即行动?近日,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与上述情景密切相关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2023年8月底,通州区某镇居民刘女士接到一通电话,对方称平台活动将免费赠送抱枕。数日后,她果然收到了包裹,里面除了抱枕还附有网购平台的宣传册。这份突如其来的礼品让刘女士萌生疑虑,随后,对方再次打来电话表示要送礼品,她果断予以拒绝。事后,刘女士越想越不对劲,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已遭泄露,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侦查,通州区公安局于9月27日将吴某抓获归案。原来,吴某经营着一家生产各类抱枕的小厂,平时通过自己的网店销售抱枕。2023年5月,一个网名为“念”的客户联系他,提出要大量购买吴某店铺标价6元的抱枕并寄给指定收件人。该款抱枕每单利润0.4元,虽利润微薄,但胜在“稳定省心”,吴某便结下了这单生意。

随着订单量从每天500个攀升至每天1500个,吴某却有些忧心忡忡。陆续有收件人通过包裹上的电话联系他,称并未购买抱枕,甚至有人说收到抱枕后遭遇诈骗,被骗走数千至数万元。想到每次自己主动联系神秘的“大客户”,对方均不予理睬,吴某心生疑虑,甚至上网搜索此类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据吴某供述,2023年7月,因寄送抱枕被公安提醒的同行张某在得知吴某的生意后,明确告知其行为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但在高额利润面前,吴某仍存侥幸心理,甚至还按照“大客户”的要求,在寄出的抱枕包裹中夹带“天猫淘宝周年庆”“抖音商城国货季”等宣传页,以便上家冒充网购平台工作人员对收件人实施诈骗。经核查,2023年5月至9月期间,吴某累计代发抱枕1.8万余个,获利7万余元,7人因收到抱枕被诈骗60余万元。

2024年1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吴某明知他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推广引流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吴某系初犯、偶犯,并愿意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具有悔罪表现,对其提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近日,通州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