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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南京鑫庄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会会议通知

日期: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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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致:南京鑫庄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张露萍的全体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现由本公司股东陈嬿(持股比例6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就公司核心资产相关租赁纠纷处理事宜进行表决。

一、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说明

为保障你方知情权,先就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陈嬿股东身份及继承情况说明如下:本公司名称为南京鑫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88万元,原登记股东及持股情况为:

陈洪超(陈嬿父亲):持股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34%;

杨兆菊(陈嬿母亲):持股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34%;

张露萍:持股28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32%。上述三名股东均已去世,目前公司股东实际为陈嬿(继承父母股权)及张露萍的全体继承人。

二、会议基本信息

现将本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26年1月26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环陵路99号29幢103室。

3、会议召集人:陈嬿。

三、会议议题

1、确认陈嬿为南京鑫庄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授权其代表公司处理位于南京市建邺区茶南仁园1栋7、8、9号房屋的全部租赁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向承租人金娟主张2024年7月1日起的租金、占有使用费;(2)解除与金娟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其腾退并返还房屋;(3)以陈嬿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参与调解、申请保全、收取相关款项;(4)处理与案涉房屋租赁相关的其他全部事宜(如与房屋管理方对接、代为支付租金等)。

2、同意上述授权事项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租金、占有使用费等)优先用于支付公司应付费用(如房屋租金、诉讼费用等),剩余部分按股权比例留存,待其他股东主张权利时依法分配。

四、表决方式

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五、参会方式

请你方于会议时间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会;逾期未参会或未委托他人参会的,视为放弃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提案权及其他相关权利,不影响本次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嬿,联系电话:13901591618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环陵路99号29幢103室。

特此通知。

南京鑫庄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