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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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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涟水法院融入综治中心的解纷新实践

日期: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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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张曙光 周钰惠

本报记者 陈坚

自2024年9月起,涟水县法院积极参与当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审判工作深度“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创新构建一站“涟”心·破壁解纷机制,打破法院与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的职能壁垒,与综治中心联动建成“前端分流+中端调解+末端裁判”的全链条解纷体系。

受益于此,今年1-10月,涟水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9482件、同比增长0.33%,增幅在全省109家基层法院中最低,除去先行调解成功的案件,同比下降26.18%,有效扭转了收案数逐年上升的趋势。

精准分流 快速止争

走进涟水县综治中心,入口处的引导台是矛盾分流的“第一关口”——法院干警与综治中心引导员共同对来访人员进行甄别,引导群众首选物业纠纷、医患纠纷等14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凌代表工作室”等5个专业调解室化解纠纷,确保纠纷“分得出、接得住、有人管”。今年1-10月,涟水法院参与前端指导分流调解纠纷4805件,分流率48.56%。

今年下半年的一起货款纠纷,便经法院干警与引导员的综合研判,考虑到诉讼可能对两家企业的经营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选择将纠纷委派至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组织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行业代表和法官共同参与调解,既懂法律,又懂市场。经过近十轮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达成的协议不仅明确了付款计划,还为双方后续合作留下了空间。

对于一次分流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过滤引导仍在继续。涟水法院在“优+”诉讼服务窗口摆放公证、仲裁、调解优势指示牌,规范窗口人员非诉解纷引导用语,根据当事人关注的解纷速度、成本、关系维护等问题,结合具体法律关系进行第二次深度释明,引导其重新选择综治中心调解。对同意转调解的当事人,可由“优+”诉讼服务窗口直接对接综治中心,实现“起诉材料直接转调解材料”,避免当事人重复跑路。

1-10月,735件纠纷当事人重新选择由综治中心调解,已调解成功203件,平均用时较诉讼程序快了65.48天。

党委统领 完善制度

“本来想直接起诉,没想到在综治中心就解决了。”在县综治中心的联合调解室里,一批群体性纠纷的当事人们纷纷为综治中心联动各方、高效解纷的工作效率点赞。

原来,他们曾任职的公司因历史原因有段时间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他们无法足额享受退休金。涟水法院收到相关材料后,立案庭庭长张健考虑到案件涉及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且人员较多,单靠法院力量将难以实现最优解。于是依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工作指引》,法院迅速向综治中心发出协助请求。很快,一场由综治中心牵头,县法院、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属地街道等部门的“联合调解”随即展开。仅仅三天后,公司就与劳动者们达成了调解协议。

而在一年前,类似纠纷很难得到如此迅速妥善处理。彼时由于缺乏有效联动机制,遇到复杂纠纷时各部门间的配合并不默契。“转折发生在党委牵头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工作指引》后,谁牵头、谁配合、何时办结,清清楚楚,实现了部门协同从‘弹性配合’到‘刚性约束’的转变。”张健介绍道。

如今,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11类高频纠纷都有了明确的分流处置标准,部门协同真正形成了“1+1>2”的合力。

此外,依靠党委督办,综治中心运行初期存在的调解力量薄弱等19项实际问题相继得到解决,吸引了9名人大代表、退休法官、司法所长等专业力量加入调解员队伍。今年以来综治中心已调解成功各类纠纷1392件。

服务下沉 源头预防

“防患于未然”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治理之道。依托在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融合法庭·法官驿站”,涟水法院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32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定向对接16个镇街,如同基层的“流动探头”,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化解微小矛盾隐患,有效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今年九月,法官王丽就通过法官驿站了解到一起纠纷:由于原界桩损毁,一墙之隔的钱、孙两家为确定新界桩而争吵不断,导致两家都无法正常生活。

该纠纷涉及邻里关系,越早调解越有利于关系修复与长期稳定,于是王丽立即联系综治中心。第二天,街道司法所调解员、辖区网格员与王丽便一同来到现场。他们先不评判对错,而是倾听两家人的“苦水”,再翻阅老地契,用皮尺一点点勘验。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渐渐从“寸土不让”转变为“各让一步”,调解的过程成了修复邻里情谊的桥梁。最终,新界址在双方见证下得以明确,两家人紧绷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今年1-10月,涟水法院干警已累计走访镇街、村社1382人次,参与化解纠纷296件,开展法治服务39场次,收集并办结群众诉求40余件。“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正在一个个具体纠纷的妥善化解中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