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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生猪执行记

日期: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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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场交通事故让申请执行人杨某失去劳动能力,家庭陷入收入中断、医疗生活开支沉重的困境。本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徐某却一再拖延推诿,拒不履行义务。原来,事故发生后盐城市亭湖区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徐某负全责,需承担相应赔偿,但徐某没有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因当时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虽已“终本”,但法院的跟进从未停止,杨某一家的困境始终牵动着执行法官的心。

转机在终本后悄然出现。杨某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徐某的养殖场内饲养着一批生猪。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实地核查,准确掌握了生猪的数量、健康状况及市场价值。

摆在面前的是一道难题:若直接变卖生猪,虽能快速实现部分清偿,却会彻底切断徐某的经营能力和长期还款来源。为此,法院创新采取“活查封”措施——生猪仍由徐某继续饲养,但不得擅自处置。这一举措既有效控制了财产,也为债务履行保留了“生机”,体现了执行工作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此后,干警多次与徐某深入沟通,一方面严肃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理解其经营的实际困难,引导其通过继续养殖、分期履行的方式逐步清偿债务。但徐某起初仍以“没有还款能力”为由推脱。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明确告知:“这批生猪已被依法‘活查封’,若仍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启动资产处置程序。”在法律的威严与执行的决心面前,徐某最终认识到逃避义务的后果。在司法威慑与善意执行的共同感召下,他当场筹集5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杨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分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