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一面锦旗 一份认可

日期:12-19
字号:
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徐子涵)今年5月,张某因身体不适至社区诊所就诊,治疗后张某仍觉腹部不适,遂转至城区医院治疗。经诊断,张某系因药物过敏导致身体不适,张某在后续治疗中支付费用数千元。张某认为,社区诊所在为其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故向泗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诊所给予赔偿。

案件初期,双方针尖对麦芒——张某主张诊所存在诊疗过错导致其身心受损,坚持要求诊所按照诉讼金额作出赔偿;诊所则主张其对张某所用药物均为常规用量,诊疗过程并不存在过大过错。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孙建军在阅卷过程中意识到,此类医疗纠纷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既要充分考虑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也要对诊所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专业问题作出准确认定。因此,在开庭前,孙建军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主张,并邀请辖区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到场提供专业意见并共同参与审前调解。

孙建军及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分别从医学知识、医疗法律法规以及民事侵权赔偿规定等方面,向原被告双方进行法律释明,做到调解工作有理有据、有法必依;同时,孙建军一方面引导原告张某理性表达诉求,另一方面劝解被告诊所正视损害结果。几番沟通下,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逐渐降低,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当庭履行,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