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近日,泰州市姜堰区法院立足“三农”需求,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破解涉农执行难题,不仅仅保障胜诉人的权益,更关注背后农民的利益,让500余户农民顺利拿到了土地流转金,还通过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为后续农业规模化经营夯实了基础。
今年9月下旬,周某某到姜堰法院申请执行卫某某、王某甲、王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查,卫某某、王某甲、王某乙系一家三口,在姜堰区娄庄镇经营承包近1300亩土地。三人名下无任何可执行财产,法院只能对田地里种植的水稻进行处置以偿还债务。
然而,执行过程却遭遇重重梗阻。一方面,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被执行人无力支付千亩土地背后四个村庄500余户农民的土地流转金544900元。未收到土地流转金的村民,切身利益受到直接威胁,情绪激动,多次聚集阻挠水稻收割,甚至与被执行人发生冲突。另一方面,水稻正值收割季,若不及时收割,错过最佳收割期,不仅水稻产量会大幅下降,还可能因天气变化导致颗粒无收,进一步加剧损失。
但更棘手的是,眼见收割无望,变卖偿债无法实现,被执行人竟然玩起失踪,不再接听执行法官电话,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心急如焚,法院执行工作也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尽管被执行人失联,但面对申请执行人和农民的急切诉求以及迫在眉睫的水稻收割,姜堰法院迎难而上,迅速启动涉农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与当地政府、村委会取得联系,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协调会上,姜堰法院详细说明案件情况,以及错过水稻收割期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各村委会也转达了各农户的想法:要收稻,必须先解决土地流转金的问题,不然即使村委会配合收割,农户们也会阻拦。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外债多,拖欠土地流转金,且田地疏于管理种植情况不佳等原因,大家一致表示要解除与被执行人的土地承包合同,重新进行发包。
与村委会统一思想后,执行法官努力与申请执行人周某某沟通,讲明其中利害关系,希望其理解当前复杂形势,与法院一同寻求妥善解决办法,既能尽快解决收割遇阻问题,又能保障他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参照市场水稻价+申请执行人垫付流转金+法院和村委会全程监督”的处置方案最终确定。由申请执行人周某某代付土地流转金,缓解农民的燃眉之急。同时法院指导各村委会向被执行人发出土地流转金催交书、解除合同预告书等,协助农户依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便于将土地重新流转,确保土地资源依法合规利用。
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垫付50多万元的土地流转金后,10月底安排收割机、运输车辆进场,并在两家收粮单位竞价后择高确认了收粮单位。法院、镇政府、村委会全程监督,派员押车运输、过磅、登记造册,最终有序完成近1300亩的水稻收割。在收回垫付的土地流转金后,周某某还受偿近40万元,债权得到部分兑现。村庄的近1300亩土地也重新进行了公开招标流转。
近年来,姜堰法院始终把涉农执行作为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立足“三农”需求、创新执行机制,破解了一批涉农执行难题,用“温度司法”守护农民的“钱袋子”和“粮袋子”,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