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季文生)12月8日,省检察院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融入式”履职典型案例(全省共6件),泰州泰兴市检察院法警大队“保障督促整治乡村浴室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这是泰州检察机关法警队伍近年来推进司法警察融履职的一个缩影。
2025年初,泰州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负责人夏定足经过调研发现,对如何在司法警察领域做深做实融履职工作,基层司法警察有不同见解,而检察官对司法警察工作有更多期待,希望司法警察在公益诉讼等业务上提供更多技能支撑和帮助。
为深入推进司法检察“融履职”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司法警察履职新需求,2025年4月,泰州检察机关制定《司法警察“一人一专长”培养计划》,将“被动培养”向“主动成才”转变,为司法警察融入检察办案增能赋力。并通过业务培训,为大家开展业务培训,开拓视野,增长见识。4月以来,泰州检察机关34名司法警察申报了50余项成长计划,其中10人申报3项、17人申报2项,其中涵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人机驾驶证、电子取证资格证等。
为推动制度实施,更利于人才培养,泰州检察机关上下联动、资源集聚,将司法警察个人成长培训计划纳入本院年度教培计划,依托协作高校、公安警校、地方专业培训机构、网络培训平台等,采取单位委培和个人自学等方式,逐步完成专长培养任务。截至12月初,泰州两级检察院现已组织“专长培训班”9次,其中泰州市检察院统一组织2次,基层检察院自行组织7次。
“办案部门需要什么专长的司法警察,我们就开展什么样的融履职。”夏定足坚定地说。截至目前,18名司法警察已完成“一人一专长”计划,融履职工作有了很大进展。6名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警员,被任命为检察官助理(保留法警身份),并根据工作情况,要求每年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4件以上,其中疑难复杂案件至少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