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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货运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站 运行问题与对策探析

日期: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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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道路货运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基础性服务业,但仍存在诸如普通运力相对过剩、经营业户负担较重、交通事故频发、货款拖欠、劳资纠纷等问题。人民调解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有成本低、效率高、方式灵活等优势。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站是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依法设立、调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化解货运领域矛盾纠纷、营造健康和谐的货运市场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货运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站的运行成效

传统政府主导的风险治理模式存在局限:一是政府资源有限,难全面覆盖行业风险;二是治理手段单一,难有效解决复杂问题。所以,探索新治理模式、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风险治理体系迫在眉睫。工作站主要运行举措存在以下特点:

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化解行业纠纷。货运行业调解工作站建立前,货主、司机和货运公司的货运纠纷缺乏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后,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效果显著,社区居委会发挥协调邻里关系优势组织协商。

司法赋能促进纠纷化解效率。司法赋能调解工作,通过与司法机关建立联动机制,调解员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法官或司法局专家。对于工作站提交的调解协议,司法机关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司法确认。

运用数字化创新纠纷服务模式。工作站接入法院和司法局建设的在线纠纷调解平台,可在线办理调解立案、在线调解、咨询、司法救助等功能。

二、货运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站存在的困境

调解受案范围有限。目前调解工作站收案范围不能涵盖行业全部纠纷类型,多集中在欠付运费方面。且申请调解人员少、覆盖面窄,很多当事人对其信任度不高,更倾向私下协商或走法律程序。

调解水平参差不齐。调解员作为核心力量,水平参差不齐。其队伍构成多元,大多未建立系统法律知识体系,缺乏专业化法律培训。面对专业性较强纠纷,难以理解焦点、专业沟通引导,影响调解效率、质量及当事人对结果的信任度。

协同效果不佳。社区、行业协会和司法部门协同性有待提高,未形成统一有效合作机制,缺乏司法确认快速通道,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不高。现有协同平台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各类主体平台数据未打通,信息传输不畅。

三、协同治理视角下人民调解工作站运行的优化建议

强化信息共享。与行业协会共建信息共享平台,获取行业最新政策、市场动态等信息;搭建智能化平台,实现司法裁判文书等实时互通,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证据存证溯源。

优化人员配置。实施“双轨制”人才方案,一方面招募货运行业背景的专业人才,组建技术顾问团,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建立司法部门常态化派驻机制,探索“调解员等级认证体系”,形成专业技术与法律素养兼备的调解人才梯队。

构建多元协同机制。建立调解工作站、司法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社区的多方联动机制。制定明确的协同治理规则和流程,避免推诿扯皮,让行业调解工作站在解决纠纷中发挥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