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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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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和法庭”6小时化解千万工程款纠纷

日期: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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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海法宣

本报记者 陈坚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仅用了不到6小时!”近日,海安市法院李堡人民法庭联动李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依托“融和法庭”平台,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达12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这起纠纷源于海安本地一家建筑公司承建的李堡镇某食品企业厂房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变更和工程质量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建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食品企业则提起反诉,主张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并要求赔偿,纠纷总标的额约1200万元。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建筑公司代表表示:“工程款拖欠已久,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巨大。”食品企业方则坚称:“部分工程质量未达约定标准,已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潜在影响,因此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矛盾尖锐,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促成双方共赢,实质性化解纠纷,李堡法庭法官助理王海燕借助“融和法庭”平台,对双方争执的矛盾焦点进行释法。她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释了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工程款支付条件、质量瑕疵责任认定等核心法律问题,为双方进一步协商打下基础。

李堡司法所所长陈磊结合工作经验,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剖析诉讼与调解的利弊: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执行不确定,而调解则能高效、灵活地解决诉求,并为双方保留后续合作空间。

李堡镇综治中心则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的全局视角,采取“背对背”沟通策略,倾听双方核心诉求与底线,积极寻找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通过耐心释明,双方当事人意识到诉讼对两方均是巨大消耗,唯有和解方能实现共赢。

在“融和法庭”营造的理性协商氛围及三方力量的持续引导下,双方的对立逐渐缓和。最终,在当天晚上8时许,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食品企业分期支付剩余工程款,建筑公司同意对部分瑕疵工程作折价处理。双方均放弃了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主张,实现了纠纷的彻底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李堡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的一个缩影,也是“融和法庭”多元解纷机制的高效体现。海安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联动多方力量构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通过专业释法、耐心疏导、利益平衡,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