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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系统性防控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日期: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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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性侵害犯罪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所占比重居高不下,且性侵害犯罪对象呈现低龄化,“隔空猥亵”等新型犯罪日益多发,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笔者通过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发现,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管理漏洞与薄弱环节,亟需通过系统性防控措施降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风险。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特殊家庭儿童保护措施不足。(二)学校预防性侵害教育不深入。(三)前科劣迹人员管控治理不力。(四)网络监管及社会防控不严密。

为系统性防控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笔者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加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抓好源头预防。一是强化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长学校等多种渠道,为未成年人的家长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于家长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面临被性侵害风险的,通过训诫、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依法履职尽责,必要时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将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台账,通过定期走访、救助帮扶等,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及犯罪线索。三是部门联动,建立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协作机制,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并定期会商、通报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提升救助帮扶工作水平。

深化学校防性侵教育,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将性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充分考虑不同年级、不同性别学生的身心发育特点,分类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定期联合“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性侵害、网络侵害等专题法治讲座,实现优质普法课件资源互通共享。二是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关注,建立特殊家庭学生档案,并通过定期家庭走访、家校共育、关爱帮扶等措施,降低特殊家庭学生遭受性侵害风险。三是强化学校日常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学生不良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纠正,避免“小错”铸成“大错”。

严格前科劣迹人员管控,降低再犯风险。一方面,加强对前科人员的动态跟踪与分级管控。对前科人员特别是性侵前科人员,建立由司法行政、公安、民政、社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动态跟踪管控机制,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预警处置。另一方面,探索对劣迹人员的约束措施,防止其行为升级。

完善社会协同治理体系,实现联防联控。一方面,加大网络空间监管力度,督促网络平台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未成年人实名认证、内容审核、防沉迷等机制,加强对不良信息的监测、预警和拦截,并严厉查处涉色情、暴力等违法信息,不断净化网络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安全网络环境。另一方面,抓实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治理,降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