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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南京江北新区高质效履职服务自贸区建设

日期: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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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朱秀斌 赵春 马尧)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国家战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责无旁贷。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结合自身定位,以强化多元检察履职为突破,积极探索服务保障自贸区高质量发展举措和实践,在专业化履职、规则衔接、跨境协作、新业态保障等方面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实践路径,不断丰富服务保障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建设的“检察方案”。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针对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涉外法治专业人才短缺、规则衔接挑战、协同效能待提升、新业态风险等新情况、新问题,江北新区检察院在自贸检察工作中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队伍,“选育管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一方面,鼓励干警自学经济、管理、外交等相关学科课程,在自贸区框架下明确“法律+产业+外语”知识体系,通过案例分析、实务讨论等方式培养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深化“协同模式”人才培养,自贸试验区法治诉求与实践机会丰富,结合自贸区自身的资源优势,深化“协同模式”培养检察涉外法治人才,聚合高校、政府、律所、企业以及国外的各种资源,建立“协同创新中心”模式,推动高校与自贸区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深度合作机制。创设“高校—国内企业—跨国企业”交叉融合模式,利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基因,尝试“全球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与国际法治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引入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如与欧盟商会、国际商会(ICC)合作开设“国际商事规则实训营”等。通过“校地、企校、国际”三维协同,有效破解“实践经验缺乏”“培养方式陈旧”等问题,培养出既通晓国际规则、又熟悉自贸区实务的复合型法治人才,进一步增强检察涉外法治服务能力。

全面加强安商惠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的契机,设立民营经济检察服务中心,全面梳理分析自贸区内民营经济发展现状,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涉企案件工作台账,持续抓好检察护企专项活动,同时,在自贸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提升教育和保护功效,尤其对涉外翻译、调解、诉讼、公证等多个方面开展法律服务,帮助自贸区企业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从而确保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依法保障自身权益,同步开展类案风险研判与防范。针对近年来案由新、类型多、期限长,且存在域外证据采信标准不统一、管辖和法律适用不明确等情况,形成关于涉外商事案件管辖的专项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对策,为检察履职提供法律参考。

对接企业科技创新需求,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体系。针对自贸区对外开放度高、“放管服”改革创新力度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攀升的情况,以全市知识产权集中管辖办理有利契机,系统谋划,探索建立“前端预防+中端打击+后端治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体系。前端,注重精准预防,精心选择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体检,助力企业增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中端,注重协作打击,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行刑衔接等机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引导权利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向检察机关报送相关材料,破解知识产权案件立案难、取证难和维权难等问题;后端,依托办案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风险控制与合规建设。该机制建立以来,该院监督办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7件。走进区民营企业学习、参观、调研、服务,保障企业创新、创业、创造,与新区职能部门联合签订《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南京片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合作备忘录》,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与新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走进新区、护航民企”法治讲座,就高新企业规范化运行、企业安全生产等进行深入讲解,并就企业关心的助企纾困政策落地、人才引进和合理流动、货物出入关等问题从法律层面予以解读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