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官用司法担当厘清每一份责任
日期:12-05
一场意外跌落,不仅让李某的身体承受伤痛,更让这个普通家庭的生活陷入困顿。2021年10月,李某受雇于焦某从事货物运输工作,在车厢上整理篷布时不慎失足坠落,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初步诊断为左侧跟骨粉碎性骨折。因后续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雇主焦某诉至邳州法院。
首判解燃眉之急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针对李某左侧跟骨粉碎性骨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部分,法官依法快速作出裁判,支持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诉求。这份及时的判决,解决了李某的燃眉之急,缓解了其家庭经济压力。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平息。随着治疗推进,李某最初坠落时仅感轻微不适的腰部,疼痛逐渐加剧,甚至影响正常生活。他再次前往医院复查,一份腰4椎体压缩性骨折的诊断报告,让原本平息的赔偿争议再起波澜,也让李某的维权之路变得更加曲折。
腰伤是否和事故有关?
腰部椎体骨折的伤残赔偿金,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分歧的关键在于:该腰部骨折与本次坠落事故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为厘清事实,案件依法进入鉴定程序,但鉴定机构却以“缺乏新鲜骨折影像资料,腰部骨折与本次坠落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不好判定”为由,退回了鉴定申请。鉴定受阻,维权希望瞬间变得渺茫。后续的治疗费用、伤残后的生活保障,像一块巨石压在李某心头。
精研细判,破解事实迷雾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多次与鉴定机构沟通,明确提出“法律因果关系的认定系司法职责,请鉴定机构对腰部伤残等级作出客观评定”。鉴定程序得以顺利重启。
为精准认定因果关系,承办法官对全部证据进行系统性剖析:李某摔伤当日的医院诊断,虽未记载腰椎损伤情况,但该诊断基于其受伤初期的自述,彼时其难以完全认知实际损伤程度,且当日未进行腰椎专项检查,无法排除腰椎潜在受损可能;事发次日,李某因脚部问题复诊时,医生根据诊断明确记载“腰背部及右髋部疼痛,腰背部及右下肢屈伸活动略受限”,表明李某腰部损伤症状已客观显现;结合一个月后腰椎体平扫检查确诊的骨折情况,形成了完整的伤情发展链条。同时,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结合事故发生背景,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经验法则综合判断,确认李某受伤情况与其主张的事故起因、经过、结果具有高度一致性,其举证已达到民事案件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且被告未举证证明该骨折系其他原因所致,最终采信李某关于腰部损伤与坠落事故存在关联的主张。
再判明责,彰显司法公正
结合在案证据,承办法官在判决书中对损伤发展过程、事故关联性进行层层论证、充分说理,同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法判决支持李某就腰4椎体压缩性骨折提出的伤残赔偿金等诉求。对于判决结果,双方当事人均予以认可,被告焦某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当赔偿款到账后,李某专程来到邳州法院,手中紧握的不再是沉重的医疗清单,而是一面满载谢意的锦旗。“法官,太感谢您了!”李某激动地表达着谢意。面对赞誉,法官只是平和回应:“查清事实,依法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职责所在。”简短的话语背后,是法院人的初心与担当。
在邳州法院,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法官们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厘清事实责任,以清晰的裁判逻辑守护公正,以善意文明的司法实践传递温度,让公平正义在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中清晰可见、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