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祁宏亮)近日,南通市海门区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涉案金额33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查封扣押+以租抵债”的灵活执行方式,既守住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底线,也给予被执行人履约空间,实现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双提升。
该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33万元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海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大货车。执行法官立即核查核实,确认该货车为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考虑到直接拍卖可能影响被执行人生计,且其有主动履行意愿,法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执行人租赁该辆大货车运营,以每月租金分期抵扣33万元欠款,直至债务清偿完毕。为防范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车辆,保障“以租抵债”协议顺利履行,法院依法对该大货车采取查封措施,明确查封期间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处置。
此次执行案件的妥善处理,是海门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写照。今后,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灵活运用执行举措,既维护司法权威,又传递司法温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