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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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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八年劳动争议走出“死胡同”

日期: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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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蔡璐 陈冬梅

本报记者 郎建强

一起历经8年的劳动争议纠纷,在泰州市检察院的组织协调下,通过和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6年4月,大升公司(化名)从天天公司(化名)处承包了一辆危化品货物运输车,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同年6月,大升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总口头联系老张,雇佣他为该车辆的司机,并通过个人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老张工资。不久后老张办理了从业资格证,该证记载老张的服务单位为天天公司。2017年3月,老张驾驶该车辆运货途中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导致老张身体多处受伤,腿部残疾。事故发生后,老张想要申请工伤认定,然而天天公司与大升公司均否认与老张存在劳动关系。之后,老张便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因为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用工关系复杂,8年来,老张辗转姜堰、兴化等地,试图通过诉讼解决其与天天公司、大升公司的劳动关系问题。2024年12月,老张手持最后一份生效裁判文书,拄着拐杖来到泰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案件受理后,经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老张诉请确认其与大升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案为了保障老张的人身权益、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打破“就案办案”思维,将劳动争议与伤残赔偿合并处理,有序开展促和解工作。通过多轮沟通疏导,从双方当事人角度分析利弊、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开启和解对话。最终,老张和大升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总自愿以75万元赔偿达成了和解。

2025年6月,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老张撤回了监督申请,并在撤回书中对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11月28日上午,电话回访老张时,老张表示和解款项都收到了,并再次为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