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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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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法院3年审结211件涉诈资金转移案

日期: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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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翟敏)犯罪方式不断翻新,手段更加隐蔽;犯罪链条涉及面广,打击难度加大;“三低”(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人员)现象较为突出,反映社会治理难点;易衍生其他犯罪行为,加剧社会危害性……11月28日,记者从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至今,该院审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呈现出以上新的特点。

网络时代背景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高发多发,犯罪分子为转移涉案资金,往往需要他人提供资金转移方面的帮助,诱发大量涉银行卡的关联犯罪。据江宁法院刑庭庭长洪超兰介绍,2022年至2025年10月该院共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211件341人,每年审结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并持续高位运行,一方面是公安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是各类司法解释及办理意见的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为犯罪行为的惩处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依据。”洪超兰认为,这是全链条打击此类犯罪的必然结果,也是网络犯罪治理的成效之一。

记者了解到,在定性方面,江宁法院准确界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严格审查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内容,重点审查行为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与上游犯罪人之间的关联程度,相关行为是否与网络洗钱手段密切关联,行为是否具有明显规避监控的异常性等。在量刑方面,江宁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实施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依法从严惩治,该严则严。对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等从轻处罚情节的底层人员,该院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当宽则宽。341名被告人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适用缓刑人数为147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数为6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