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明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明确要求,为新征程上不断深化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明确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全民守法”等要求,为我们破解基层法治难题提供了新思路、新办法。
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唯有将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治理各环节,才能充分彰显法治力量。
我们将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我们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会议部署上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我们将实干笃行。会议强调的两个“更加注重”和两个“全面推进”要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将切实发挥全面依法治区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谋划编制新一轮法治姜堰建设规划,坚持法治姜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以法治巩固和彰显姜堰发展优势,为奋力开展中国式现代化姜堰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我们将忠诚履职。聚焦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完善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聚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推进“五项工作”,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聚焦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聚焦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健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法治惠民项目,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法治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