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赵玲
本报记者 陈坚
11月11日,宜兴法院开展执行攻坚行动,以执行局为主导,周铁法庭、丁蜀法庭协同配合,继续发挥宜兴法院“执行局+法庭”小分队人缘地缘优势,重点攻坚群众关切、企业关心的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涉民企案件。整个行动于当晚6时至9时在网易新媒体同步直播,吸引众多网友在线见证执行。
审执参与 力保企业经营
2013年4月,彭某、陈某夫妇投资设立了一家自动化设备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承租了周某的厂房。看到夫妻俩企业经营地不错,周某陆续出借资金570万元,其中包含部分拖欠厂房的租金。然而此后周某多次催要,夫妇俩未能及时还款,周某无奈将彭某、陈某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彭某、陈某偿还周某借款570万元。判决后,彭某、陈某仅履行了部分金额。
鉴于双方在周铁区域内经营企业,且陈某、彭某投资的企业仍在持续经营中,执行法官在此次行动中特地邀请周铁法庭的审理法官一起参与该案的执行,希望通过调解给予企业继续经营的空间。在审执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同意对案款的履行进一步协商,彭某和陈某当场履行了10万元,并表示将积极协商,争取尽快偿还全部欠款。
当场执结 劳动者连连致谢
尚某与魏某原本是朋友,尚某跟随魏某外出做工程,为魏某管理工地现场并分包部分劳务,因魏某长期拖欠尚某的劳务费,尚某于2024年5月将魏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魏某承认结欠尚某劳务费15.37万元,并承诺于2024年8月底前付清。此后,魏某陆续支付了6万元,但余款经催要一直未履行,尚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宜兴法院执行局将该案纳入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将魏某传唤至法庭。执行法官从法理人情双重角度向魏某释明其必须支付劳务费,并正告其拒不履行法院裁判将面临的惩处措施。魏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花费半天时间多方筹借款项,最终当场全额支付剩余所欠劳务费9.37万元及相应罚息及诉讼费,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尚某向法官连连道谢:“你们真的是为我们劳动者着想,谢谢你们!”
封房扣车 彰显司法权威
当晚,直播团队来到宜城某高档小区,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的住宅所在地。2024年9月,某公司多次向银行借款,由被执行人黄某、姚某提供担保,并将两人名下的住宅抵押给银行。因多次贷款逾期,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借款,案件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现因被执行人无偿还能力,法院依法对该住宅进行搜查处置。
依法打开房屋门锁后,执行人员发现,屋内物品已基本搬空,只能从墙纸、吊灯等设施看出屋主以前的优渥生活。搜查后,执行法官决定对该住宅张贴电子封条。相比老式纸质封条,电子封条能够对查封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取证,且自带警报系统,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电子封条均会自动摄影录像,并将影像资料同步上传至宜兴法院查封财产智能监管平台及执行人员手机App,执行人员不仅可以对标的物进行动态的实时监控,而且一旦房产被入侵、物品被损毁时,将第一时间固定留存相关证据。
除了房屋,此次行动还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了依法查控。钱某与沈某、卢某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中,根据生效判决,沈某应向钱某支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调查发现,沈某系多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均未能执行到位款项,但沈某名下有辆保时捷车辆,但该车被外地法院查封,下落不明无法处置。本次行动中,申请执行人钱某申请法院查扣该车辆,在法院与公安的联动协调下,宜兴法院执行局顺利将案涉保时捷车辆扣押。
据统计,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共出动警车8辆,执行警力55人,控制被执行人26人,促成16件执行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完毕8件,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执行到位金额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