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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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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拒还债 执行变执“刑”

日期: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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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李金宝)有钱高消费,花钱如流水,仅用于足浴、唱歌就花了6万元,却无视法院判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结果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近日,沭阳县法院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2018年,范某与顾某甲、顾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顾某甲应偿还范某9.69万元及利息,顾某乙对其中的5万元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顾某甲、顾某乙未履行判决内容,范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沭阳法院依法向顾某甲、顾某乙送去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法官耐心劝导,顾某乙与范某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还款义务,但顾某甲却始终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其于2023年10月被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十五日。截至2025年1月,顾某甲尚欠范某借款本息、延迟履行金、诉讼费等合计14万余元。

经查,顾某甲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于2022-2024年通过采取使用他人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号的方式获取收入,其使用的微信及绑定的银行卡收入流水达220万余元,其中仅用于足浴、KTV等开支约6万元。

沭阳法院经审理认为,顾某甲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司法权威,影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司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考虑顾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顾某甲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