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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苏州法院擦亮“善执笃行”执行品牌

日期: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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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们肩负着胜诉当事人的期盼,承载着法治的重托。让我们以不畏艰难的勇气、连续作战的作风,奋力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11月26日凌晨5时30分,苏城寒意渐浓,苏州法院执行干警已整装待发。随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朱劼纯宣布行动开始,苏州两级法院“天网行动·凛冬季”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打响。一场关乎司法权威与民生权益的攻坚战役全面拉开。

据统计,此次行动出动警力488人次,扣车31辆,执行到位金额143万元,执结57件案件。这是苏州法院以雷霆之势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苏州法院以增强执行威慑为刃,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擎,以打造阳光执行为径,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征途上,迈出不断进阶的坚定步伐。

善执者行:砺剑克难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苏州法院以落实交叉执行部署、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为主要抓手,推出了一系列硬核举措,让失信者无所遁形。

近年来,苏州法院深耕“天网行动”执行品牌,以春雷、骄阳、秋风、凛冬为代号,通过整合全市执行力量,常态化开展执行会战,加大对被执行人工作单位、住所地或经营地等实地调查力度,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应执尽执”。2024年至今,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52次,执行到位2825万元,执结案件650件,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声势及威慑力。

面对异地财产处置难题,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双重领导”执行管理体制优势,综合运用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协同执行等手段,统筹全市资源,开展异地财产执行专项行动。轮值法院集约办理全市法院异地执行事务,成功啃下了一件件“骨头案”。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邀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访谈中向社会各界介绍交叉执行经验。

今年11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行为的通告》,并曝光一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财产,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

对于公然挑战司法权威的拒执行为,苏州法院更是“零容忍”。通过深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常态化推进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作出拒执罪判决388件419人,强大的司法威慑力促使3.2万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履行金额达84亿元。

在展现执行“刚性”的同时,苏州法院也注重传递司法的“温度”。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运用“活封活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综合运用失信预警、纳失宽限期等举措,为仍有发展潜力的困境企业留下再生之路。

奋楫者先:改革走深

创新是推动执行工作发展的核心动力。苏州法院率先推行“执破融合”改革,打破执行与破产的程序壁垒,推动二者从“前后衔接”变为“一体推进”。

在昆山市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产业园处置案中,运用困境企业分级分类纾困挽救机制精准识别企业救治价值,及时导入破产重整,并沿用执行评估成果,提高了工作效率,最终实现职工债权、抵押权等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提升10个百分点,保障了36家企业和600余名员工权益。今年2月,该案入选江苏法院“执破融合”典型案例。

直面经营主体和个人的债务困境,如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辟新路径?“执破融合”为苏州法院开展类个人破产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苏州法院自2019年10月起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改革试点,将企业破产与个人债务清理同步推进,逐步构建起独具特色的债务集中清理大格局,既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也帮助诚信债务人卸下重担。

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办理的蔡某案中,因员工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作为公司唯一股东的蔡某被判承担68万元连带清偿责任。若直接破产清算,普通债权人受偿率将极低。

执行法院依托“一体推进企业破产和类个人破产”协同工作机制,将公司与蔡某先后移送破产审查,指定同一管理人统筹负责两类程序,并引导共同债权人分别申报债权。

经协调,一份差异化清偿方案出炉:债权人任某方面由蔡某分期再付15万元,免除剩余10万元;对某公司的债务减免至2万元,一次性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提升至62%,远高于执行程序中的预期清偿率。蔡某个人130余万元抵押贷款按原合同分期还款。

“我绝不推卸责任!”今年7月,蔡先生在债权人会议上的郑重承诺赢得支持,两份和解方案获一致通过。达成清偿计划后,其“限高”措施被解除,待普通债权分期清偿完毕,剩余15万元债务将依法免除。蔡某坦言,整理好思路和心态后,他还会再次创业。

自试点以来,苏州法院已受理类个人破产案件806件,结案468件。通过严格的诚信审查和行为考察,已对29名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予以债务减免,涉及债务7000多万元,帮助他们打破债务僵局,重燃生活与创业的希望;同时,也对63名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依法驳回,凸显了“诚信”作为程序适用前提与核心价值。这项改革不仅能够打破债务僵局,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更是构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商环境的重要实践。今年以来,苏州法院受理类个人破产案件数较去年增长至194%,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对类个人破产制度有了认知和共识。

改革的行稳致远,离不开完善的府院联动机制,离不开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合力。2024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争取支持,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支持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定,文件指出要扎实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改革试点。今年9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发改、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10家部门联合出台《苏州市关于推进类个人破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债务人信息查询、类个人破产信息公示等工作配套保障机制,标志着这项工作迈向多方协同的新阶段。

守正者立:执行向阳

“如何联系法官?”“案件进展到哪一步?”“财产线索如何提供?”这些来自当事人的现实困惑,是苏州法院优化执行服务的起点。苏州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便民思维和阳光执行理念为引擎,全面提升执行服务的质量,让司法为民的承诺更加可感可触。

今年6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网上线“苏小执”智能执行服务平台。平台具备智能答疑与信息公开两大功能,智能答疑模块聚焦咨询需求,梳理执行管辖、立案、问询途径、案款发放、惩戒、司法拍卖等百余个常见的执行法律问题,打造专业问答库,当事人点开即看,快速解惑。信息公开模块的电话查询功能,查询范围包含苏州全市法院的执行法官联系电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咨询电话、执行立案咨询电话等。目前,平台已为1058名群众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并有效畅通了当事人与法官的联系渠道。

为畅通执行案件线索举报渠道,苏州法院多次向社会集中公布全市法院“执行110”线索举报电话,方便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举报财产线索,并接受当事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保障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在一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合同纠纷案中,申请执行人晚间发现被执行人行踪,立即拨打“执行110”。吴中法院干警迅速出击,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告知其应尽义务,同时作为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当场筹措资金,全额履行9万多元债务,使这起“沉睡”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在健全执行权监督制约体系方面,苏州法院落实执行局长和管理专员监管职责,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促进公正高效规范廉洁执行。多年来,苏州法院坚持落实“有信必复”要求和执行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畅通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

从执行现场的雷霆万钧,到改革前沿的奋楫争先,再到阳光执行的持续升级,苏州法院执行工作既有法律赋予的威严,也有探索蕴含的智慧,更充满了司法为民的情怀。站在新的起点,苏州法院将继续以实干为要,擦亮“善执笃行”工作品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更多苏州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