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三共三互”赓续红色法治基因
日期:11-26
本报讯(通讯员 汪军 苏娅)近年来,宝应县司法局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举措,推动红色精神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融入基层治理、走进群众生活、植根人民心中。
共建互融,红色阵地“随处见”。该局联合组织、社工、党史等部门及基层乡镇(园区),以“共建共享”理念盘活红色资源,打造“可逛、可学、可感”的红色法治阵地。一方面,积极挖掘柳堡镇“二妹子”模范民兵活动中心、西安丰镇苏中革命历史纪念馆、夏集镇蒋庄红色法治文化广场等教育基地的法治内涵,打造“红色法治文化角”,配置红色法治展板、法治故事灯箱。一方面对全县的法治长廊、宣传栏升级改造,嵌入“红色法治知识”二维码,扫码即可查看红色法治故事与党史法治历程;同时依托“荷乡法治宣传”公众号开设专栏,每周推送3-5条红色法治内容,实现红色文化与法治宣传“互融互促”。
共办互促,法治故事“入人心”。坚持“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开展浸润式红色法治活动。组建由老党员、“法律明白人”组成的“红色法治宣讲队”,结合国庆节、“八一”建军节、“4·15”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在集市、广场巡回宣讲本土红色法治故事;举办青少年红色法治情景剧大赛、“红色法治体验营”,组织青少年学生走进红色教育基地,感悟红色法治精神;结合宝应非遗项目乱针绣、烙铁画创作特色法治作品,让红色法治文化借传统技艺“活”起来。
共推互享,基层治理“见实效”。将红色法治基因融入基层治理,解民忧、办实事。在红色法治阵地所在村居率先成立“红色调解室”,组织老党员、“法律明白人”当好调解员,运用“讲道理+讲法律+讲红色传统”模式化解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培育28名红色法治带头人、60名普法骨干,邀请党校教师在红色阵地开展“革命法治历史课”。在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红色法治服务窗口”,优先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解决劳动报酬、赡养等民生问题,真正让红色法治精神转化为惠民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