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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守护蓝天“精灵” 构筑候鸟“平安通道”

日期: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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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1版)

“办案中,我们对掌握的重点猎捕人员基础信息、活动轨迹、特殊网购痕迹、物流寄递信息、资金流向等数据资源,实施建库管理,搭建分析模型,进一步凝练战术水平。”滕超说,通过数据赋能,开展穿透性分析研判,力求对危害鸟类资源犯罪全链条打深打透。

这起案件作为2025年江苏打击危害鸟类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在全省公安机关作经验交流。

凝聚共治合力,破解办案难题

“从不法分子非法狩猎的野生鸟类最终流向来看,非法交易背后往往暗藏跨区域犯罪网络,甚至与走私等其他违法犯罪交织。”滕超介绍,办案中,还存在部门协同难、证据固定难、专业鉴定难等难题。

生态警务联勤中心成立后,滕超主动对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情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检查、重大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8月18日,生态警务联勤中心牵头发起代号为“平安原野”的执法检查,围绕人工养殖场、花鸟市场、农贸市场、饭店等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6次,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14个(处),获取线索11条。

野生鸟类鉴定是打击非法捕猎的关键一环。泰州市公安局主动寻求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深度合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依托学院生态环境法制中心、野生动植物物证技术重点实验室、司法鉴定中心等平台,建立鉴定绿色通道,为案件侦办、检测鉴定、人才培养等提供支撑。

“我们在参与公安办案的同时,及时总结典型事例,反哺学校课题研究与教学,实现了‘合作共赢’。”南京警察学院周用武教授说。

在侦办“4·3”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检察院、法院对证据规格、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提前介入把关,案件顺利进入诉讼阶段。

今年以来,泰州公安先后组织案件会商5次,及时解决案件侦办过程中的价值认定、罪名适用、证据搜集等难点问题14个,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

构建宣防同盟,扩大野生鸟类保护“朋友圈”

在李中水上森林警务室,陈列着一组特殊的展览品。“盗猎分子已被绳之以法,他们使用的高性能弹弓被保留下来,用于开展普法教育。”宗颜说,通过以案释法,让爱鸟护林成为游客们的共识。

溱湖周边蟹塘、鱼塘林立,而螃蟹和鱼恰恰是野生鸟类的最爱。

民警缪春华巡查时总会提醒塘主:“野生鸟类是国家保护动物,请不要伤害,遇到受伤的及时与民警联系。”

塘主们也表现出大度的一面,不仅拆除了周边可能误伤鸟类的围网,还会时不时用小杂鱼款待这群“不速之客”。

“湿地保护区面积实在太大,以至于开车巡逻都费时费力,仅靠派出所民辅警,简直杯水车薪。”溱潼派出所负责人林海明说,还得发动群众力量,“全民皆兵”,共同守护。

11月初,一只东方白鹳因为受伤掉落在溱潼镇沈高村一处蟹塘旁,65岁的蟹塘主张建洋看见后,想起民警的叮嘱,于是赶紧报警。民警王天驰、陈澄随即到场,将受伤的东方白鹳带回派出所,与相关部门联系,最终东方白鹳得到及时救助。

张建洋说,现在,他也成了湿地护鸟团队的一员,经常与民警一起开展护鸟宣传活动。

截至目前,泰州公安发动爱鸟护鸟志愿者、专职信息员队伍规模超600人。除此之外,还探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和网络举报通道,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今年以来,已累计接收群众有效举报线索25条,破案18起。

现在,在候鸟的栖息地周边,随处可见竖立的警示牌和宣传栏。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民警和志愿者一起“出摊”、入户走访,向居民及游客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保护候鸟的自觉性,营造了全民爱鸟护鸟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