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志刚)“谢谢法官辛苦组织调解,达成这样的结果也非常不容易。”近日,如皋市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第一庭审室内,小李激动地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说道。
2024年5月,小李用积蓄圆了新车梦,购车仅两个月,小李正常行驶时突遭一辆偏离车道的货车撞击,新车严重受损,修复后的新车已沦为“事故车”,市场价值大幅缩水。当他向肇事司机索赔贬值损失时,对方却以保险已理赔为由拒绝承担额外责任。
协商无果后,小李将肇事司机及其所属公司诉至法院。案件历经两次开庭调解均陷入僵局,再次开庭时,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他先向小李耐心释法,结合类似案例说明车辆贬值损失的司法认定标准,让小李从愤愤不平逐渐理解法律边界;面对肇事司机“履职行为无赔偿能力”的辩解和被告公司“无力承担大额补偿”的表态,法官并未放弃,通过被告方代理人与被告公司负责人直接沟通,持续传递公平原则与和解诚意。
经过多轮反复协商,双方诉求差距逐渐缩小。关键时刻,法官精准把握平衡点敲定调解方案,最终促成被告公司向小李支付一次性补偿,这场持续半年的纠纷终于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