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宋倩倩 李娴)价值千万的光伏资产,在司法拍卖中面临被“剥离”的风险。关键时刻,东台市法院主动担当作为,成功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平衡点,为优化营商环境写下有力的司法注脚。
案件源于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执行程序中,东台法院依法裁定对某机械公司名下的厂房进行拍卖、变卖,并除去厂房上他人的占有。
此时利害关系人某能源公司对此提出了执行异议——原来,该公司此前租赁案涉厂房的屋顶,投资建成一座大型光伏电站,价值高达数千万元。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该租赁权无法对抗申请执行人在先登记的抵押权,其提出的异议请求在法律上难以获得支持。
“如果简单‘一裁了之’,数千万国有资产将面临流失风险。”为摸清实情,承办法官多次踏勘现场,只见厂房屋顶上光伏电板整齐排列、运转良好,不仅具备可观商业价值,也承载着绿色能源的社会效益。“带租拍卖”不仅不会影响抵押权的实现,反而有助于提升厂房价值。
随后,东台法院立即启动执裁联动工作机制,引导各方从“对抗”转向“协商”。在法官专业而耐心的调解下,某能源公司签署《腾空承诺书》,承诺配合后续处置;申请执行人也同意对厂房进行“带租拍卖”。最终,某能源公司主动撤回执行异议,多方共赢的局面就此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