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志翼百货贸易有限公司” 系列案件信息登记的公告
日期:11-19
(发布机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5日
一、案件基本情况
“南京新志翼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志翼公司)刑事案件的刑事判决书【案号(2020)苏0115刑初52 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由本院对涉财产刑部分立案执行【案号(2022)苏0115执2716号】。
二、登记对象与登记方式
1.登记对象: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有投资损失且身份明确的集资参与人。
2.登记方式:实名填写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继承人或代理人需按说明提交身份关系证明及授权文件。
3.时间要求: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6日。
三、法律义务及风险提示
1.法律义务:集资参与人应如实提供材料,不得编造、传播谣言或干扰案件办理,违者将依法追责。
2.登记时限性:未在登记时间内完成登记,将丧失退赔资格。
3.除线下至我院及致电我院公告载明的联系电话进行登记外,人民法院或其他办案机关不会以其他任何形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银行卡号或转账,集资参与人谨防诈骗。
四、登记方法及咨询方式
1.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远泰路9号江宁法院执行局226办公室
2.登记办理及咨询时间:即日起至登记日期届满之日期间的每周二9:30-11:30、14:30-17:00(注: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联系电话:025-83529477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