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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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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丹阳法院经验交流解实务难题

日期: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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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王泽荣 记者 翟敏)今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深入理解立法精神,提升破产审判部门及破产管理人的专业能力,近日,丹阳市法院召集辖区内12家破产管理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学习研讨暨破产实务经验交流会。丹阳市法院副院长邢永忠、民二庭全体干警和辖区内破产管理人团队、会计师事务所代表等齐聚一堂,以“法条解读+经验交流”的形式,围绕修订草案的核心制度展开了深入讨论。

会上,破产管理人作交流发言,大家对草案中的“小微企业破产中视同认可”“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应承担的法定义务”“破产债权计息规则的调整”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对“重整投资人招募方式”“合并破产中债权人利益平衡”等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痛点难点进行了经验分享。参会人员纷纷表示,交流会搭建了高效沟通平台,既深化了对修订草案的理解,又解决了一部分实务难题。

邢永忠对各家管理人的发言点评并进行了总结。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的出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对破产审判工作和管理人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他表示,法院审判部门要提前部署,主动求变,依照新法调整审理重点方向;破产管理人也要加强学习,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技能;审判部门和管理人要做好协作联动,建立常态化学习交流机制,并及时转化研讨成果,推动破产审判与法律服务水平同步提升,为丹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