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迎春)近日,灌南县法院通过先行调解促成12起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用纠纷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维护了双方当事人权益。
王某经营某农场,雇用村民刘某等多人为其提供劳务。近年来,因市场行情不景气加上经营不善,农场陷入资金周转困难,长期拖欠刘某等多人劳务费用。刘某等人多次催要,王某始终没有正面回应并且失联。刘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劳务费用。
法院收案后,发现案件标的额不大、案情较为简单、双方又都是邻里亲朋,征求意见后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员通过案件检索、走访询问等多番努力联系上王某,了解纠纷由来和农场经营状况,告知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用影响农民工正常生活,并对王某进行法律宣讲和诉讼执行风险告知。最终,在调解员耐心调解下,找到双方均能接受的平衡点,12起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用纠纷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批量纠纷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