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一过,天气转凉,江阴市周庄镇某小区的香樟树却依然苍翠。江阴市法院周庄人民法庭庭长陈教智和云亭街道司法所所长胡鹏一同走进小区开展回访。
“哎哟,这不是陈庭长嘛!”社区居民李大妈一眼认出了他们,“去年您来我们小区开庭,我听得可认真了……”
纠纷频发,小区物业陷僵局
时针拨回一年前。彼时该小区内物业纠纷频发,小区公告栏上贴满了催缴物业费的通知单,业主群里争吵不休。社区主任周新刚带着一沓调解记录来到周庄法庭。
“陈庭长,我们小区这十几起纠纷,真是难办啊!”周新刚说,“业主们抱怨绿化差、电梯常坏、邻居装修扰民……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别着急,咱们一步一步来”,陈教智翻开台账,“我们要先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引导当事人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或法官工作室调解;实在调解不成的,才进入诉讼程序。”
按着这个思路,周庄法庭法官黄静宇带着书记员一头扎进了小区。她协同业委会梳理物业合同条款,又召集物业公司负责人逐条核对服务标准。连续几次调解下来,大部分矛盾都找到了化解的突破口,业主补缴了物业费,物业公司承诺整改绿化等问题。
然而,仍有三位业主态度坚决,其中张女士最为突出。
“我房子租出去时说好租客缴纳物业费,他跑了凭什么找我?”调解室里,张女士情绪激动。
“张女士,话不能这么说。”物业经理老王一脸无奈,“租客失信,但业主是法定缴费责任人。”
双方针尖对麦芒,调解陷入僵局,这三个案件也进入了诉讼程序。
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破难题
“要不,咱们到小区巡回开庭?”庭务会上,黄静宇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届时还可以邀请熟悉社情民意、具有公信力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调解。”
“行!正好,我们的庭审结果也可以给其他观望的业主树立一个清晰、正面的引导。”提议得到了陈教智的支持。
巡回审判日,小区广场布置成临时法庭,座无虚席。
“现在开庭……”黄静宇敲响法槌。
举证质证后,法官征求双方调解意愿。获得同意后,调解环节随即展开。
黄静宇清晰释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您与租客的约定属于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物业公司……”
人大代表葛珠良也耐心劝导,“张大姐,租客跑了您委屈,大家理解。可电梯维保、垃圾清运、保安巡逻,哪样离得开物业费?物业运转卡壳,最后遭罪还不是咱们这些小区居民……”
张女士紧抿着嘴唇渐渐松开,深吸一口气,“你们说的在理,这钱我缴。”
“张大姐都认了,我们也没啥好争的。”另两位业主随之表态。
“现在闭庭!”法槌再响,三起纠纷圆满化解。
“一书一表”,长效治理见成效
案件虽结,思考未止。不久,《小区业主理性维权倡议书》出现在江阴周庄镇多个小区的醒目位置。这份倡议书是周庄法庭梳理大量物业纠纷案件后提炼业主“指南”,直指业主“六大误区”,倡导业主要理性维权、合理维权。
“原来拒缴物业费可能上失信名单,以前真不知道!”退休教师王老伯扶着老花镜细读。
没多久,另一份名为《物业服务企业法治体检表》的文件,也被送到了江阴市周庄镇众多物业服务企业手中。
这份“体检表”直指物业服务中的痛点、堵点,法院提醒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体检表”逐项自查自纠,主动寻短板、补缺漏。
“这份‘体检表’太及时了!”物业经理老王带队逐条对照,并在业主大会上公开道歉,还将每月支出明细贴栏公示。
“陈庭长,您看这‘一书一表’还挺新,不用换。”胡鹏笑着对陈教智说。如今,“一书一表”已成为周庄、云亭等地多个小区的“标配”,辖区内物业纠纷同比减少近七成。
两人离开时,微风轻拂公告栏,纸页轻轻摇曳,宛若法治的种子,在这片土地上悄然生根,滋养着社区的和谐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