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句法宣)“吴法官,我的房产终于顺利过户了,真是太谢谢您了……”近日,临近下班,当事人王女士专程来到句容市法院,将一面写着“一心为民办实事,公正司法解民忧”的锦旗送到该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吴红云手中。
王女士与丈夫张某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吴红云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对于一套涉及张某母亲李某共有的房屋分割,三方签署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
然而,当王女士持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时,却被告知因房屋涉及第三方份额,调解书中未明确房屋是“赠与”还是“买卖”,且未载明具体交易价格,导致无法直接办理过户:若按“赠与”处理,需缴纳数万元税费;若按“买卖”处理,则需提供买卖合同或法院明确交易性质的文书。王女士焦急万分,第一时间拨通了吴红云的电话求助。
接到求助后,吴红云主动对接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向其详细解释调解背景:该房屋系离婚财产分割中与其他共同财产一并折算处理的,本质是王女士以折价款购买张某与李某的共有份额,具有买卖属性,若按赠与征税将对王女士显失公平;另一方面,她迅速将职能部门的要求反馈给王女士,指导其联系李某到场协助签署买卖合同。最终,王女士顺利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手续,困扰数月的难题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