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时代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指引
日期:11-13
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拜读扬州大学法学院曲昇霞教授的专著《民事诉讼当事人辩论权保障》一书,深感其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完美结合。本书不仅系统构建了辩论权保障的理论体系,更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引,是民事诉讼法领域一部兼具学术深度与现实关怀的优秀著作。
本书在理论层面的创新主要体现在:首先,跳出了将辩论权简单等同于庭审辩论的传统认知,将其置于听审请求权的宪法框架下进行重新界定,提升了辩论权的理论高度。其次,提出“权利实现与侵害救济二元结合”的保障模式,构建了多层次、系统化的保障体系。再者,以程序主体性理论为核心,融汇平等自主、裁判正当性以及法律商谈等多项原理,为辩论权保障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本书对辩论权保障的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通过对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变迁的梳理,揭示了辩论权“高位低配”的制度困境;借助大量裁判文书分析,归纳出侵害辩论权的八种具体类型,如未依法送达、限制辩论机会、突袭性裁判、判决书未审酌辩论意见等,这些类型化分析为司法实践中识别和防范侵权行为提供了清晰指引。
从审判实务角度看,本书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价值。其对辩论权本质的阐述有助于法官准确把握权利保障的边界;对侵权类型的归纳为法官识别程序违法行为提供了判断标准;提出的保障路径和救济机制更为法官改进庭审方式、提升程序公正提供了操作指南。尤其是本书对送达问题的系统分析和对缺席审判中辩论权保障的探讨,为法官处理相关难题提供了重要借鉴。
特别是在“送达难”和“缺席审判”两个关键问题上,作者展现了深刻的洞察力,独到见解让读者受益匪浅。在送达问题上,作者敏锐地指出了当前存在的“粗疏送达”与“规避送达”并存的困境:一方面法院为提升效率而简化送达程序,甚至滥用公告送达;另一方面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规避送达,严重影响程序公正。对此,本书提出完善当事人受通知权的具体建议,强调送达不仅是法院的职权行为,更是保障当事人辩论权的重要环节。在缺席审判情形下,本书借鉴比较法经验,提出了即使被告缺席也不能简单认可原告主张的程序保障机制。这一探讨在虚假诉讼多发的背景下极具现实意义,为法官在被告缺席时如何保障辩论权、防止权利滥用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本书提出的辩论权保障制度设计颇具创新性:在权利实现层面,主张通过完善庭前程序、活化辩论程序、推行要素式审判等方式优化辩论权行使;在救济层面,构建了包括程序异议权、上诉权、申请再审权在内的层阶化救济机制,针对不同程序阶段和侵权情形提供相应救济途径。这种“预防和救济并重”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对辩论权保障的系统性思考。
《民事诉讼当事人辩论权保障》一书是一部立足中国实践,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智慧的优秀作品。它不仅丰富了民事诉讼理论体系,更为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今天,本书的出版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程序正义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每一位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学研究者认真研读。
(作者单位:扬州市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