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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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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金湖“法官+委员”纠纷审前调

日期: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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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伍晓伟 张文欣)“有了调解书,我心里稳当多了。”原告高某收到调解书时如释重负满意地说。近日,金湖县法院法官与政协委员联手上门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通过法官、委员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

2024年3月,顾某雇佣高某在某建筑工程中做木工活。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高某应得报酬1.7万元,顾某仅给付6000元,余款承诺在一个月内付清。期满后高某多次催要未果,高某一纸诉状将顾某告上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朱莉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标的较小,有审前调结的可能。经与当事人沟通双方都表示认可,但由于顾某整天在外面搞工程无法到庭。于是,朱莉约请县政协委员、县社工部副部长孙本梅一同前往顾某所在工地进行现场调解。

“这段时间我把钱都投到工程上了,上家的工程款迟迟没有拨下来,我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出来,真的没钱还你。”顾某解释道。

了解到顾某确实存在困难,孙本梅赶紧“打圆场”:“总拖着也不是个事,你对付款期限表个态,高某也再宽限一段时间,你们看行不行?”

考虑到今后双方可能还有合作共事的机会,高某爽快答应了。朱莉现场制作了调解笔录,顾某和高某在笔录上签名捺印后,两人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这起劳务纠纷终于在审前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