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肖辉 黄怡婷 记者 翟敏)为切实发挥司法审判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将法治课堂开到群众身边,近日,盱眙县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泗洪县临淮镇胜利村,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巡回审判。公安、渔政等部门代表现场观摩,百余名村民及媒体记者旁听了这场“家门口”的庭审。
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孙某某在明知泗洪县洪泽湖水域处于封湖禁渔期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先后十余次至洪泽湖水域,使用禁用工具三重刺网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捕捞水产品500余千克,出售获利9550元。法庭经审理认为,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鉴于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责令其承担相应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
这场深入村居的审判,既是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惩处,也是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公开课,让旁听群众深受触动。法庭还为现场旁听的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重点针对禁渔区、禁渔期、禁用工具和禁用方法进行讲解,呼吁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共同保护洪泽湖生物多样性。
庭审结束后,法庭联合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泗洪县检察院,共同在泗洪县临淮镇渔港码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7万尾长吻鮠投放进洪泽湖。一尾尾鲜活的鱼苗跃入湖中,为洪泽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注入了新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