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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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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沛县巧解“半套房”纠纷

日期: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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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贺雪 李玺

本报记者 王晓红

一栋房,两家人,共享租金,各持50%产权——这本该是合作共赢的美好开端,却因双方“谈崩翻脸”而对簿公堂。面对可能“两败俱伤”的拍卖结局,沛县法院通过多轮沟通、竞价协商与专业调解打破僵局,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类案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2016年,姜某、郭某夫妇与宁某、刘某夫妇共同出资购买某房产,不动产登记显示双方各占50%份额。初期,双方依约分担首付,剩余63万元房贷由宁某夫妇作为共同借款人办理贷款,姜某按月转账其应承担部分;房屋出租后,租金也由宁某收取并按比例分配姜某,合作一度顺利。2024年8月,宁某突然主张独占房产并停付租金。姜某夫妇认为权益受损,遂诉至沛县法院,请求确认其50%份额、对房产进行分割,并追索被拖欠的4.5万元租金。

“这类案件如果简单判决,往往只能走拍卖程序。”承办法官分析,“但拍卖价通常低于市场价,加上时间成本、手续费,双方权益都会受损。”

2025年3月,法官助理组织庭前询问,双方分别举证。姜某方出示产权及租金记录,宁某方则以“姜某夫妇还贷不及时”“租金被租户拖欠”为由抗辩。面对三大争议焦点——如何分割、租金与贷款如何抵扣、房产价值如何认定,法官在庭审中创新推出“竞价得房”方案:由双方轮番出价,每次加价1万元,出价高者获得房产,并按最终出价补偿对方。竞价环节,姜某夫妇率先出价62万元,宁某夫妇加价至63万元。就在众人以为竞价将继续时,姜某夫妇选择止步。

然而法官并未立即落槌。他敏锐地捕捉到另一个关键点:双方在租金和还贷款项上存在交叉争议。经过细致核对数十笔转账记录,最终厘清:姜某夫妇确实有部分还贷款项未及时支付,而宁某夫妇收取了4.5万元租金后,仅向对方支付了5000元。面对清晰的账目,宁某夫妇自愿放弃房产。法官趁热打铁提出调解方案:房屋归姜某夫妇所有,补偿款按62万元计算,分期支付;租金问题一并解决,双方就此了结全部纠纷。

“这个结果比我们预期的要好得多。”签署协议时,双方都松了一口气。姜某夫妇以合理价格获得了完整产权,避免了拍卖可能带来的数万元损失;宁某夫妇则及时收回款项,无需陷入漫长的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