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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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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让企业用“生态课堂”代替“损害赔偿”

日期: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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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 题       上一篇    下一篇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什么是堆肥吗?”“你们知道这些果蔬皮怎么变成肥料吗?”……10月31日,在张家港市沙洲小学的环保课堂上,苏州中洲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的堆肥专家与48名学生热情互动。这并非一场普通的环保宣讲,而是张家港市首例以环保宣教项目替代修复的实践。

此前,苏州中洲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因喷漆作业时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受到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今年9月,该企业与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签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确定以不低于4506元的金额开展替代修复。不同于以往的做法,企业以支持学校开展青少年环境教育项目的形式履行赔偿责任,通过实际行动弥补环境影响,为社会播下一颗绿色的种子。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对环境污染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而此次实施“环保宣教”项目进行替代修复的新尝试,为这项制度的落实开辟了更丰富、更有温度的路径。

在活动现场,堆肥专家化身“环保讲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堆肥的原理和意义。课程结束后,企业还向沙洲小学捐赠了堆肥设备,并与学生们一同进行了堆肥实操。六年级三班的梁子洋同学在参与活动后兴奋地说:“亲手将果皮扔进堆肥箱,让我明白环保可以从小事做起。这次活动让我收获满满。”

对企业而言,这种替代修复方式也带来了全新的体验。苏州中洲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厂长助理涂隧椿告诉笔者:“直接缴纳赔偿金,我们不知道这些钱最终用在哪里。现在能通过这样的方式亲眼看到赔偿金的实际用途,感觉非常有意义。我们既承担了责任,也真切地为青少年环境教育作出了贡献。”他坦言,这样的形式让企业与社会之间建立了更深的情感连接,也让员工对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新的认识。

“近年来,张家港市积极探索多元化替代修复机制,除补植复绿、清洁生产改造等方式外,我们首次尝试将赔偿资金用于宣教项目,通过捐赠堆肥设备及实践课程的形式,实现生态环境“软性修复”与“教育赋能”相结合。”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法制宣教科副科长戴艳说,下一步,张家港市将进一步拓宽替代修复路径,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公众参与、普法、科普等深度融合,为美丽港城建设筑牢社会根基。(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