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日期:11-05
本报讯(特约记者 占东东)在前期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的基础上,11月4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要求和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结合江苏检察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动员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勇于担当,以高质效履职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铁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高屋建瓴、领航定向、催人奋进,指明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重大问题,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在实现“十五五”蓝图的新征程中挺膺担当,更好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锚定检察工作历史方位,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的目标任务上来,不断开创全省检察工作新局面。要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重大战略任务等,尤其要把握好“十五五”时期平安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确保各项部署在江苏检察机关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要切实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宣讲活动,不断做好对全会精神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自觉,全力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省检察机关要结合全会精神和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紧紧抓住“两聚焦一结合”这一关键,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定扛好经济大省挑大梁的检察责任。要紧紧聚焦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更好服务保障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要强化新质生产力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更好服务保障全省发展辐射带动力的持续提升。要用心做实司法为民,更好服务保障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服务保障构建新安全格局。
会议要求,进一步全面履职、依法履职,有力有效促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全省检察机关要自觉融入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依法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更加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要持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健全对人、对物强制措施法律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守住守牢防止冤错案件这个底线。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严把案件质效关。加强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不断健全防范、发现和惩治虚假诉讼机制,深入开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攻坚行动,以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带动构建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健全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跟进国家执行体制改革,探索推进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聚焦欠薪、欠保、工伤认定等社会保障重点领域,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要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常态化,深化公益诉讼重点领域研究“揭榜挂帅”机制,进一步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持续为公益诉讼司法保护“中国方案”提供江苏样本。要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深入研究,制定高质效办案的具体标准,切实引导司法办案回归本职本源。正确、理性、平和、客观、辩证地看待业务数据的升与降,确保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发挥对公正司法的正向引导作用。全链条健全司法责任归属、落实、认定、追究工作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司法惩戒,让司法责任制真正形成闭环、长出“牙齿”。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积极研发应用刑事检察全流程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案件质量智能评查系统,以数字技术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要加快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有效释放高质量发展动能。坚持在省院党组部署的框架内,积极探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具体化、本地化路径,持续推动管理理念向管理行动、管理成效转化,更加全面、系统、准确、及时、精微推进管理模式转变。
会议要求,进一步夯实根基、建强队伍,着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夯实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