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神药”治百病,能相信吗?
日期:10-31
“不用吃药,吃某品牌这几款产品就能治好高血压等疾病!”——若是您的微信朋友圈中出现这样的广告,您会信吗?近日,宿迁互联网法庭审理了一起因网络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
王某患高血压多年,一直依赖药物控制。她偶然在朋友圈内看到好友张某频繁发布多款“健康食品”的宣传内容,文案中将多种普通食品描述为“健康神药”,宣称其不仅能调理身体,更能治疗高血压等疾病,配图中还附有多张“消费者康复反馈”的聊天截图。
王某被文案中“无需服药、无副作用”等承诺所吸引,主动联系张某咨询,在张某的游说下,先后花费6万余元购买案涉食品。
经过一段时间的服用,王某发现自己的病情并未出现明显改善,她再次联系张某询问原因,对方却以“个体吸收差异”“需要继续服用”等为由搪塞。此时,王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买到了“假药”,遂收集了涉案产品的宣传截图、双方的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并赔偿自己因维权产生的费用。
法院受理案件后,对张某的宣传行为及涉案产品进行了调查。经查,张某所售的六种涉案产品均为普通预包装食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产品为普通食品,张某作为食品销售者,应当知晓普通食品与药品的法律界限,但其却利用微信朋友圈这一社交媒体平台,使用“治愈”“治疗”等医疗用语,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产品,该行为已违反两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这种行为既欺骗了消费者王某,导致其遭受财产损失,更可能让其他消费者误将食品当作药品使用,延误疾病治疗,扰乱了食品安全管理秩序和市场经营秩序。经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张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退还王某全部货款,并赔偿其支出的维权费用。
>>>法官说法
食品经营者不得宣传普通食品可以治疗或预防疾病,保健食品仅可宣传批准功能并标注“不能代替药品”;严禁使用“治愈”“药到病除”等医疗用语,或“替代药物”等混淆性表述;在任何宣传渠道均不得虚假宣传。
消费者应做到不轻信食品能治病,牢记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不可替代药物;不盲目跟风,注意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及提示语,必要时查询官方备案;保留宣传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发现虚假宣传及时投诉或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