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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如何确定“后续治疗费”的范围

日期: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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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人身侵权案件是当前司法实践中的多发案件,在这类案件中,侵权人赔偿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被侵权人在治疗中所产生的费用。如何确定医疗费用范围呢?实践中一般以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为医疗费用终止计算的时间点。但在医疗实践中,有的人身损害并不能一次治愈,往往需要接受数次后续治疗。此时如何确定“后续治疗费”的范围,对于侵权案件当事人双方尤为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那么上述“后续治疗费”范围应该如何确定呢?笔者认为,主要应该考虑以下三个方面要素:

治疗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后续治疗费是指经治疗后,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者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无论是“遗留障碍”还是“二次治疗”,其产生的原因都是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也就是说,确认后续治疗费的前提,是二次治疗或者障碍带来的不利影响与侵权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如果治疗并非因为侵权行为引起,其就丧失了要求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

治疗的必要性。根据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损失填平原则,对于被侵权人赔偿的范围,应该不高于其因此所受损失。如前文所述,后续治疗费是指因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所谓的“遗留障碍”,其治疗必要性在于“障碍”,即如果不治疗,对其工作、生活具有明显而直接的影响,为了消除这种一般的不利影响,被侵权人必须接受治疗。基于此种原因,被侵权人只能提出符合生活、工作和社会交往之必需的继续治疗要求,在达到消除障碍的条件后,不能再要求侵权人继续支付费用。

影响的持续性。被侵权人对于人身损害的治疗,根本原因在于其影响了个人日常的工作与生活,必须通过治疗消除或降低这种影响。如果通过确定的一次治疗可以实现目的,就不存在后续治疗。因此在确定后续治疗范围时,必须考虑损害的后续影响持续性。这种影响可进一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个人生活的影响,主要指影响被侵权人正常生活;另一类是对于个人工作的影响,主要考量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害是否造成对从事特定职业的不利后果。

司法的功能之一在于定分止争,确定双方利益冲突的范围,是定分止争的前提。因此,必须充分考虑上述三个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人身侵权案件中治疗费用的范围,真正在个案中实现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