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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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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浅议新法实施背景下高校法治教育的转型突破

日期: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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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即将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法律。它与2016年颁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共同构筑了新时代法治教育的制度框架。

自1985年起,国家以五年为周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先后出台八个五年普法规划。40年持续不断的全民普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普法的内容和形式都需要有所改变。

就高校法治教育而言,目前存在三大问题:一是“重形式轻内涵”,二是“重知识轻实践”,三是“重通用轻专业”。新法的实施为破解这些难题提供了历史契机,高校应当把握机遇,实现三大转变。

从“边缘”到“中心”的定位转变。新法明确规定法治宣传教育应当“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意味着法治教育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项”。高校需要将法治教育从选修课、专题讲座提升为必修课程体系,形成从通识教育到专业教育的多层次法治课程群。更为重要的是,法治教育应当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形成协同效应。法学专业学生需深化专业素养,非法学专业学生则应掌握与其领域相关的法律知识,形成“专业+法治”的复合型知识结构。

从“独奏”到“合唱”的协同推进。高校法治教育不能闭门造车,而应当建立“校内+校外”的协同机制。校内要整合法学院系、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多方力量,形成育人合力;校外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合作,建立实践基地,聘请实务专家担任校外导师。新法特别强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高校应当积极拓展与社会组织、媒体平台、企业单位的合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用法律知识来帮助涉法的困难群体;也可以就社会关注的问题提起诉讼,通过个案来推动社会治理;同时,学生也能在诉讼过程中丰富法律知识。这种开放式育人模式不仅带来新鲜资源,更能让学生接触真实社会的法治实践。

从“知识”到“信仰”的文化浸润。法治教育的最高境界不是让学生记住多少法条,而是培育深厚的法治信仰。高校应当着力营造“浸润式”的法治文化环境,使法治精神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要紧跟时代步伐,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要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普法”“大数据+普法”等,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同时,通过举办法治文化节、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建设法治主题园区等形式,让法治元素融入校园各个角落。学生社团在法治文化建设中具有独特优势:法律援助社团可以为师生提供基础法律服务,辩论社团可以组织开展法治主题辩论,模拟联合国社团可以探讨国际法治议题。这些学生自发组织的活动,往往比正式课程更具参与度和影响力。

新法实施在即,高校法治教育迎来了转型升级的关键窗口。唯有从定位、模式、文化等系统推进,才能真正实现从“知法”到“守法”再到“用法”的层次递进,从“法治知识”到“法治思维”再到“法治信仰”的深度升华。这不仅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更是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