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解决欠薪落实就业双轨并行
日期:10-31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伍晓伟 柏慧敏)历时两个多月,一起因酒店实际控制人变更、经营策略调整引发的28名员工群体劳资纠纷,在金湖县法院不懈努力下圆满画上句号。可喜的是,这28名员工不仅拿回了应得的报酬,还在法院的助力下全部签约新单位,顺利实现再就业。
某酒店在金湖经营近20年,是一家规模较大的星级酒店。今年4月,有消息传出酒店将整体转让,引起了员工集体紧张,“酒店还拖欠我们平常加班费和节假日工资呢,必须赶在转让前要回来。”李某等12名员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两件事:一是应得的报酬能不能拿到;二是以后饭碗怎么办。”以李某为代表的诉讼群体,语气中难掩焦虑,也道出了其余员工共同的担忧。
面对职工期盼,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每一位员工的诉求事项。结果发现,酒店能够正常发放员工工资,并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现象,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平常加班费和节假日工资上,少则千余元,多则五千元不等。
“这起群体性批量案件,如果‘一案一审’,不仅耗时费力,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还会造成员工权益兑现遥遥无期。”承办法官在反复研判后认为。
考虑到这28名员工工种相同、诉求相似、事实关联等情况,承办法官决定采取“个案先审、形成范例、以点带面”的办案策略,以李某的诉求作为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开庭审理。经过审理,法院综合判决,酒店支付李某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合计3674元。判决生效后,酒店履行了给付义务。
该案的判决,为群体性批量案件的化解树立了“可参照、可信任”的蓝本。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强化与其余员工以及酒店的沟通和协调,消除分歧。最终,促成双方全部达成调解协议,并逐人补发到位。
挽回薪资是授人以“鱼”,帮助就业才是授人以“渔”。承办法官敏锐捕捉到员工更深层次的需求,在推进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的同时,着手谋划酒店转让后员工安置和再就业问题。
“酒店虽然转让了,但这批员工业务熟练、专业对口,是非常宝贵的人力资源。”讨薪案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与该酒店新的投资人洽谈。最终,酒店新投资人表示,愿意全部接收。
维护劳动者权益不是简单“一判了之”,更要彰显司法温度和社会责任感。金湖法院通过“纠纷快速化解”与“就业精准对接”双轨并行机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