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信
我国对涉枪案件办理始终保持“严抓、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但是近年来如“天津老太摆摊打气球案”“枪形钥匙扣案”等案件频频引发热议,实务中对社会危害性明显不大的非法制造枪支案应如何处理成为司法机关关注的焦点。尽管多数人主观恶性低、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具有自首情节,但因法定刑起点高,涉枪犯罪即便从宽处理仍难适用缓刑。这种“自首重罚、隐瞒轻处”的现象,不仅打击了行为人自首积极性,也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导致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低、上诉率高,与公众公平正义认知存在偏差。
设置轻微量刑梯度,完善刑法规制策略。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并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认罪态度良好,有积极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为其设置更加轻微的量刑梯度,允许适用管制、拘役甚至相对不起诉。对于枪支致伤力较弱且行为人主动上交的,可以通过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手段替代刑事处罚,以普法教育为主要目的,给行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加强网购平台监管,行政刑事共同发力。要求电商平台建立涉枪零部件销售者准入制度,强制实名登记并动态更新档案,监管部门定期抽查。网络安全部门可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动态敏感词库,实时监测平台交易信息。督促物流公司落实开箱验视制度,对疑似涉枪零部件包裹主动进行检查,鼓励企业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检察机关可通过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各部门协作并进,加强对于网购枪支零部件行为的监管。
重点关注特殊行业,立法管制制枪器材。射钉枪作为非法制造枪支的常见原材料,应该通过设置管制规范,将其纳入监控范围之内。检察机关可建议由公安部出台相关的行政法规,对射钉枪的生产、销售、购买纳入行政管控和行政审批的范畴,射钉枪的产、供、销商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登记,从而确保射钉枪的有效溯源。检察机关协同工商、公安部门对辖区射钉枪企业开展地毯式清查,建立全流程台账,落实实名制购买制度,实现产品可溯源。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打造有奖举报机制。在农村、建筑工地等射钉枪使用高频区域,通过张贴标语、工地培训、案例宣讲等方式,重点宣传“改装射钉枪是犯罪”,并着重强调法律后果。建立涉枪线索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线电话与匿名举报渠道,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并严格保护隐私安全。依托社区、村委会建立基层情报网络,发动五金店、快递点等场所从业人员参与防控,形成“全民拒枪”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