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条举措为“朝阳产业”提质加码
日期:10-30
家政服务事关千家万户的福祉,虽是“小切口”,却是“大民生”。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家政服务也成为“朝阳产业”,市场需求加速释放,与此同时,家政人员“请不起、请不到、不放心”等痛点也愈加凸显。10月29日召开的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南京市家政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议案。
今年3月,《南京市家政服务条例》被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列为今年的立法正式项目。南京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会同市人大法制(工)委、市司法局和市商务局,形成“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调研南京市家政企业及社区网点,深入了解本市家政服务行业实际,并召开了行政相对人、相关部门、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为完善条例相关内容提供有力支撑。
立法工作组认真梳理了各方的意见建议,部分意见经论证后已被吸纳到《条例》草案中。10月21日,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一致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次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共三十三条,在完善管理体系、加强权益保障、强化发展促进等方面有着鲜明的南京特色。
《条例》草案拟明确,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业的产业发展、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等工作,厘清相关部门管理边界,明确家政服务协会要发挥行业指导、服务职能,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在权益保障方面,《条例》草案拟要求家政服务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履行查验告知义务;拟规定家政服务人员如实告知信息、参加体检、遵守职业规范;拟明确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消费者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工作生活条件、按时付费等;拟通过对三方权责的明确,有效平衡各方利益,构建公平、安全、互信的服务关系。
《条例》草案还拟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家政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活动,鼓励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家政服务机构参与标准化工作。拟支持依托社区服务设施开展家政服务,支持家政服务机构员工制转型、数字化转型。力争通过政策引领,助力家政服务行业从“小、散、乱”向“品牌化、标准化、数字化”现代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