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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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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邳州智慧判决守护绿色生态

日期: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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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陈楠 冯宪勇 记者 王晓红)近日,邳州市法院以智慧判决妥善化解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既平息了双方争议,又守护了生态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深度融合。

2007年1月1日,刘某某等四名原告(承包方)与某村委会(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约定承包该村委会道路两侧空地用于植树,明确了承包期限、费用等内容。随后,原告方栽种树木约200株,并按约定自行承担费用办理林业产权证。2015年,因绿化需要,原告将原种植树木出售后,按统一要求重新栽种柳树。

2024年12月31日,承包合同到期,原告方提出处置现存柳树,却遭到村委会反对——村委会认为该批树木属绿化树木,砍伐会破坏生态。双方协商无果后,原告方诉至法院,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承包合同到期后,依据合同本意,现存树木应归原告所有并由其处置。然而,考虑到树木属绿化林木,若简单判归原告采伐,不仅破坏既有生态环境,村集体亦需重新投入资金进行绿化更新,造成资源浪费。

秉持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法院综合权衡双方权益与生态保护需求,最终判决,案涉柳树归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向刘某某等原告补偿树木损失。结合树木品种、树龄、当地市场价格及双方陈述,法院酌定补偿金额为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