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丽娟 徐丞佑 记者 张旭)“劝说十次,不如现场听庭一次。这种‘沉浸式’的庭审体验,远比任何文字或图片形式的警示标语更具冲击力。”日前,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及市交警支队,将醉驾案件的巡回法庭“搬”到了车管所,开展集中庭审活动。参加旁听的“准驾驶员”小李在庭审后这样感慨。
此次庭审活动,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公诉人当庭指控犯罪,并提出了确定性的量刑建议。“本以为半夜没有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结果不仅害了自己,更对不起家人。”一名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22mg/100ml的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懊悔地说。两起案件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分别为163mg/100ml和222mg/100ml,法院综合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当庭分别判处二人拘役二个月、二个月15天,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趁热打铁,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讲,向在场的“准司机”详细讲解酒驾、醉驾相关法律规定,深入剖析酒驾、醉驾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其违法成本,帮助旁听人员充分认识到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后果。
“通过组织即将上路的‘准司机’现场旁听庭审,帮助他们算清酒驾醉驾的法律账、人生账,能从源头上起到警醒和震慑的作用。”法治宣讲结束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安教中队巩警官这样评价。
宿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申欣表示,将公开庭审“搬”进车管所,是宿城检察院推动“司法办案+源头教育”的生动实践。这一做法将法律威严与安全理念直接传递给驾驶人群体,促使交通安全意识从“被动知晓”转向“主动敬畏”,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