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以下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23、2024年度南京市溧水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下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限以下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鞠宁 025-57210822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人社大楼1005室
拟处罚单位名单:
南京市溧水区五福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南京市溧水区幸福飞扬健身俱乐部
南京市溧水区美特康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南京市溧水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