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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洪泽激活基层解纷“神经末梢”

日期: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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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十月的洪泽湖畔,湿润的湖风伴随着阳光,吹拂着乡间小路。淮安市洪泽区法院法官黄丛梅一步步踏在阳光照射的土地上。天气甚好,但她心里却揣着一起揪心的交通事故索赔案。这不仅仅是一笔赔偿款,更是关乎一个摇摇欲坠家庭的生存希望,也是洪泽法院在创建“无讼村居”实践中遇到的一次考验。

一起车祸让家“风雨飘零”

推开那扇吱呀作响、漆皮剥落的院门,眼前的景象让黄丛梅心头一紧。低矮的瓦房墙面斑驳,几处裂缝清晰可见。院内,一位白发苍苍、佝偻着背的老太太茫然地坐在小凳上,眼神浑浊,那是原告姚某年过九旬的母亲。角落的水池边,一个神情呆滞、动作迟缓的中年妇女正机械地搓洗着几件旧衣服——她是姚某的妻子,患有精神三级残疾。家里的两个孩子,一个刚上初中,一个在上小学,正怯生生地从门缝里向外张望,稚嫩的眼眸里盛满了不安。

姚某,这个曾经是家中唯一顶梁柱的男人,此刻局促地坐在堂屋的破旧木椅上。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他颅脑遭受重创,留下了四级伤残的后遗症。曾经在工地挥汗如雨、肩扛全家生计的他,如今连简单的对话都成了一种奢望。

不久前的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落在了姚某误工费的认定上。

“一张误工证明,不能作为赔偿的依据。”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语气坚决。法律对举证责任的冰冷规定,像一堵高墙,将现实的苦难阻隔在法庭之外。

第一时间启动“无讼”联动机制

面对这一困境,黄丛梅没有简单就案办案。她深知,洪泽法院持续开展创建“无讼村居”工作,不是回避诉讼,而是通过整合基层解纷力量,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消弭在萌芽。

她第一时间启动了法院与村居建立的“调解+”联动机制,将案件情况反馈至姚某所在村的法治联络点,邀请村支书、老会计等熟悉情况的人员参与事实调查。在村委会简陋的办公室里,黄丛梅与村支书、老会计围坐交谈。“黄法官,姚家的情况,我们再清楚不过了。”村支书语气沉重,翻开了村里的帮扶档案,“他家是村里建档立卡的困难户,姚某出事前,就在镇上和附近的工地打零工,瓦工、小工、搬运……啥活都干,就靠这个养家。”老会计在一旁补充道:“每年村里统计零散务工收入,他都是实打实报的,虽然不稳定,但确实是家里唯一的活计”。

随后,黄丛梅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又走访了姚家的左邻右舍。村民张婶说:“姚某是个老实人,能吃苦,为了多挣点,经常天不亮就出门,天黑了才拖着步子回来。”邻居李大爷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接过话茬:“他这一倒下,家里天都塌了。这误工费,该赔!得赔!”

一次次入户走访、一句句朴实证言,逐步拼凑出姚某务工事实的全貌,也更凸显了“无讼村居”建设中地缘、人缘优势在查清事实、化解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黄丛梅将来自村干部、村民证言等形成的完整证据链展示给保险公司,并进行充分阐释。

解“法结”又化“心结”

最终,法庭依法支持了姚某的误工费请求。判决生效后,黄丛梅持续跟踪案款落实,并委托村干部关注姚家后续生活状况。当赔偿款汇入账户后,村支书第一时间告知法官:“钱收到了!姚家老太的药用上了,他媳妇的精神好像也安稳了些,两个孩子这个学期的费用也交上了……”放下电话,黄丛梅望向窗外,午后的阳光,正努力地穿透云层,洒在法庭庄严的法徽上,金灿灿的光芒,温暖而明亮。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洪泽法院深化“无讼村居”创建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洪泽法院通过发挥村级组织“前哨”作用,激活基层解纷“神经末梢”,能够更全面把握案情、更透彻理解纠纷背后的实际困难,让司法裁判更加契合民意、贴近民情,既解“法结”,又化“心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洪泽法院在辖区内高效化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纠纷、抚养费及赡养纠纷等600余起,有30多个社区(村)已实现从“止讼”到“无讼”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