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万昊东 张涵予)近日,阜宁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残劳务纠纷,切实保障了残疾职工的劳动权益。
小丁系聋哑人,为王某、顾某提供劳务。其间,小丁在进行瓦房拆除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导致左侧跟骨骨折等多处受伤,双方就赔偿金额等问题争执不下,未达成共识,小丁无奈诉至阜宁法院。
法院依法审理,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当事人小丁起诉时经济困难,如果按照正常的审判程序,需要对小丁进行伤残鉴定,可能会导致诉讼周期过长。考虑到小丁身体状况的特殊性,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办案原则,立马联系双方开展庭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小丁由其援助律师代理沟通,同时,承办法官专门请来一名手语老师,从而了解小丁的伤情以及目前恢复情况,准确获取小丁内心诉求和真实意愿,使小丁本人能充分参与到诉讼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梳理案情和证据、分析利弊得失。经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被告王某、顾某共同承担赔偿给原告小丁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万元。至此,该案圆满化解。